| 曹思明 (1919.12.8~2003.1.3)河南省商城县人。生在贫苦农民家庭,受商城起义和革命思想影响,1929年、时年11岁参加儿童团,曾任儿童团团长。193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,同年7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。193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 土地革命时期,历任班长、管理员等职,参加了鄂豫皖根据地第二、三、四、五次反“围剿”斗争和红军长征。 抗日战争时期,历任八路军一一五师教导大队区队长、管理员、政治指导员、组织干事、组织股股长,一一五师政治部直工科科长、后勤部政治处主任,滨海军区后勤部政治处主任等职。1937年9月,随八路军一一五师东渡黄河,开赴抗日前线,参加了平型关战斗。 解放战争时期,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滨海军区滨北分区政治部主任,胶东军区北海军分区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(兼任中共烟台市委书记),苏南军区苏州军分区副政治委员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历任胶东军区政治部副主任、主任,山东军区国防工程指挥部政治部主任,华东军区后勤部政治部副主任,南京军区后勤部政治部主任。1960年7月,任陆军第六十军政治委员。1963年9月,任舟嵊要塞区政治委员兼中共舟山地委第一书记。期间认真贯彻中央军委海岛会议精神,按照海岛建设和海岛部队作战方针、原则,领导制定具体实施规划和方案,调整边海防部署,坚持军民联防守海疆。为此不辞艰辛,上海岛、下连队,访乡村、察民情,为我国海防建设和舟山地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。1971年2月,任新疆军区政委、军区党委第三书记。1972年5月,任新疆军区代司令员、军区党委第二书记、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第二书记。1975年8月,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副政治委员、总后党委副书记。1981年3月,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学院政委。1988年3月,当选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、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、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。 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间,受林彪、江青反党集团的迫害和打击,长时间被造反派关押批斗。身处逆境坚持原则,刚直不阿,坚决与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,努力保持部队稳定。并置个人安危于不顾,想方设法保护了一批地方领导干部;为防止造反派冲击破坏普陀山名胜古迹,果敢冒风险派部队进驻普陀山寺院,为保护中华文化瑰宝作出了贡献。 曹思明于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。先后获三级八一勋章、二级独立自由勋章、一级解放勋章和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。是中共第十次、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,第十一届中央候补委员,1985年被增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。 2003年1月3日4时38分病逝于北京。享年86岁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