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建军
陈建军(1976~1998),浙江桐庐县人。1994年12月入伍,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生前为普陀消防中队战斗一班上士班长。入伍4年间,先后参加过127次灭火战斗,参加过上百次社会救援行动,11次受到部队嘉奖。1996年评为浙江省消防部队优秀共青团员,1997年评为优秀士兵,立个人三等功一次。1998年5月4日13时,在沈家门港扑救一起渔轮大火中,与火魔顽强拼搏,身上多处受伤,紧握水枪的左手掌被烈火烤焦。由于作战时间过长,伤势过重,抢救无效而壮烈牺牲。浙江消防总队党委追授陈建军为优秀共产党员,浙江省人民政府追授其为人民卫士荣誉称号,公安部政治部批准为革命烈士;公安部授予灭火勇士荣誉称号和公安部队二级英模奖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