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财元
王财元(1922.6~1949.9),原籍镇海县大榭岛人,1947年在岱山岛斗镇刺巴弄入赘。1946年3月,王财元参加由中共地下党控制的"定海县警察局保安警察第二中队第三分队"(驻衢山),任班长。1949年9月8日,王在衢山岛斗第一保毛家大院参加保民大会时,带头反抗国民党抽丁、征粮,遭敌人逮捕。被捕后,坚贞不屈。当月下旬,被定为煽动群众闹事的共党分子处死。敌人将王双脚塞进酒埕内,身上捆着大石头,投入海中。1996年10月18日,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,追认为革命烈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