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 明
许明(1916~1989),曾用名向旭。河南省人。1937年12月参加革命,194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,先后在八路军前方总司令部、一一五师等单位任教员,鲁南军区政治部干事,后转到地方工作,任山东省临沐县蛟龙区委书记,1948年11月调华东党校学习。解放后任浙江省税务局吴兴分局局长、临安专区税务局局长。1953年3月调任舟山专区税务局局长,1954年7月起任舟山专署副专员、地委常委,兼任专区计划委员会主任、物价委员会主任、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、地委财经委员会负责人等职。1960年8月调任长广煤矿公司副经理、矿党委常委、独山矿革委会副主任、长广公司机关党委书记等。1982年12月离休,1989年12月8日病逝于长兴。
许明在舟山工作期间,一直担负财政经济领导工作,管钱管物,认真负责,为人耿直,清正廉洁,在舟山干部群众中留下良好影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