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张 明】 (1925.5~2001.3),山东邹平县人,1938年5月参加八路军,194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生前为南京军区原副司令员、纪委专职书记,舟山市开发海洋振兴舟山促进会南京联谊会名誉会长。因病医治无效,于2001年3月16日4时33分在南京逝世,享年76岁。

张明同志在抗日战争时期,历任山东纵队三支队九团一营营部勤务员,一一五师政治部战士剧社宣传员,中共鲁南区党委文化干事,鲁南军区政治部青年干事、特务连文化干事,赵博县六区区中队副政治指导员,五团一连副政治指导员、政治指导员等职。1942年至1943年,参加攻打鲁南城前、白彦、新庄、石城、高山等10余次战斗,多次担任突击队队员,不畏艰险,不怕牺牲,出色地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。1944年,任鲁南军区五团一连政治指导员,多次率领突击队,先后完成16次战斗任务,分别被评为甲等、乙等、丙等战斗模范和政治工作模范。解放战争时期,先后担任山东八师二十三团一连政治指导员、一营副政治教导员,华东野战军三纵八师二十三团一营副政治教导员、政治教导员、营长,二十二军一九五团一营营长、参谋长、副团长等职,带领部队先后参加宿北、鲁南等10多次战役,进行大小战斗40多次。在洛阳战役中,担任二十二军一九五团一营营长,配合兄弟部队攻打洛阳东城门,摧毁敌人多层次永久性防御工事,突破并巩固洛阳东门,保证后续部队投入,最后歼灭敌二○六师,华东野战军特授予该营“洛阳营”荣誉称号。之后,还参加开封战斗、济南战役、淮海战役、渡江战役以及解放宁波、舟山等著名战役战斗。在频繁激烈的战争环境中,沉着指挥,英勇作战,多次率领突击队冲锋陷阵,7次负伤,屡建战功,被授予甲等、乙等战斗英雄称号,荣获华东一、二、三级人民英雄奖章各一枚,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作出重要贡献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历任二十二军一九五团团长、六十五师师长,定海守备区副司令员兼参谋长、司令员,普陀守备区司令员,岱山守备区司令员,南京军区副参谋长,六十军政治委员、军长,南京军区副司令员、纪律检查委员会专职书记等职。1950年9月,出席第一届全国战斗英雄代表大会,并在会上作事迹报告;同年10月,随中国访苏青年代表团赴苏访问学习。1952年6月,赴朝参战3个月。在海防部队长期工作中,作风深入,艰苦创业,团结同志,为海防部队全面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。粉碎“四人帮”后,积极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为军队的革命化、现代化、正规化建设,不断作出新贡献。

张明同志是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,中国共产党第九、十、十一、十二、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,在第十三大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。1988年被授予中将军衔。

张明同志长期来关心舟山的国防建设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,为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“开发海洋、振兴舟山”题词精神,于1997年11月11日欣然担任舟山市开发海洋振兴舟山促进会南京联谊会名誉会长,一如既往地为建设舟山群岛献计出力。